近日,有网友爆料称
广东一高校学院食堂内一档口
因每份饭售价低于13元不涨价
结果收到300元处罚
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
经过调查,未发现其
有价格违法行为
9月4日,有网友晒出两张图片并配文称,9月3日,广东一高校食堂内一处为“平安香扒饭”的档口,因其每份饭售价低于13元,遭到食堂管理方罚款。
其中一张图片是一张通知单,名称是“广州某餐饮公司处罚通知”,罚款原因是“饭类价格低于13元,屡教不改”,扣罚金额:300元。另一张图片是一张微信聊天截图,一名备注为“周经理”的人员发出两张图片后,称“明天再不改罚1000元”。9月5日,该校总务处一位工作人员向媒体表示,该校的食堂是外包给了广州某餐饮公司,接到学生反映后已经去了解过情况。从饭堂经理处了解到,由于食品市场价格上调,承包方要求食堂档口进行统一涨价,“平安香扒饭”档口并没有涨价,后有一名饭堂管理员去“吓唬”该档口人员,说要罚款300元。他表示,该处罚的确不合理,已要求食堂承包方立即纠正,该档口也并未受到罚款,同时,食堂承包方也承诺不会再进行涨价。5日上午,市场监管部门也来到学校,要求食堂承包方对管理模式、经营模式、管理方法等进行整改。5日12时许,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科表示,已经派员到学校进行处理,具体情况还在了解当中。17时许,价监科一位工作人员向媒体表示,向食堂档口开出罚单的企业确为广州某餐饮公司,该公司并不是行政单位,没有处罚权,处罚单上的“处罚”表述不妥当,已要求该公司进行整改。经查,并未发现该公司有价格违法的行为,已建议该公司加强内部管理。
记者快评:饭菜不涨价被罚,高校食堂岂能沦为“逐利场”
一般而言,高等院校食堂的经营权,外包给第三方公司,经营者具有自主定价权。采购食品原材料出现价格上扬,食堂的饭菜价格适当上调,也符合市场规律。但承包方要求食堂档口统一涨价,对不涨价的档口动辄处罚,则明显不妥。我国《价格法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,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,操纵市场价格,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更不能哄抬价格。该食堂承包商公然要求所有的食堂档口步调一致,统一上调价格,就有变相串通、操纵学校饭菜价格的嫌疑。更重要的是,向食堂档口开出罚单的承包商,并非行政单位,既没有执法权,也没有处罚权。涉事承包商越俎代庖,甚至还开出一张“名不正言不顺”的罚单,此举才是严重扰乱了高校食堂的管理秩序。高校食堂菜价,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,学校食堂也不同于一般餐饮商户,不能见利忘义。之所以会出现如此咄咄怪事,与食堂自身管理意识不强、学校监管存在“真空”难脱干系。因此,高校不能“一包了之”,让食堂沦为承包商的“逐利场”,必须负起责任,加大监管力度。市场监管部门也需要主动出击,严管高校食堂不合理涨价行为,同时加强对承包商第三方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。